古希臘有一個城邦叫洛克里(Locris),是希臘第一個擁有書面律法的城邦。我很喜歡他們制定法規的方式:提案者站在議會前解釋法條與立法宗旨,議會必須在聽完提案者闡述後立即決定是否採用;如果不予採用,就必須立即將提案者絞死。

如果一個想法不夠好,提案出來的人理應付出代價,這是合理的。而可能對越多人造成影響的提案,受到這樣的制裁就更為嚴厲。如果一段對話是造成誤解的,說出這段話的人也同樣應該受到懲罰。

我相信我確實是在這些既平凡又重要的對話中犯了一些錯,即使你跟議會中的元老有再多的默契也不該去觸弄他人的痛處。如同游小姐所說,我比較擅長當一個謹慎的人,既然絞刑已然執行完畢、鐘先生也投胎轉世當回了那位謹慎之人,再要喚醒那位吊在絞刑台上的屍體恐怕不是區區幾面招魂幡便能了事。

或許這麼說很令人沮喪,不過沮喪的事多的超乎想像:比如在電影院中看著Cold Souls裡的Emily Watson不可避免又盡力掩飾的老態;看著某攝影比賽中那位洋洋得意的大師,心中很明白他的作品實在是坨東拼西湊的爛狗屎;發現自己拍了一點還算可以的東西但機身卻忘了設定存RAW檔(天殺的我真摸不透Silky Pix這套軟體),還有太多太多更沮喪卻說不出來的。

說到古希臘,可能最容易聯想到的是之前的電影300壯士,看著肌肉賁張的斯巴達勇士似乎戰無不克,鮮有人知的是:歷史上這些猛男最後不是死在波斯大軍手上,而是同樣來自希臘城邦底比斯的同性戀聖軍;這樣說很牽強,然而從這個歷史故事中,我相信朋友的感情與愛情造成的羈絆程度可以比擬,但基調絕對不同,不知道這樣的想法會不會禳人感到沮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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