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人10號每次幫我拍得照片都相當對我胃口,其實早從LOMO時期我就很喜歡你的紀錄方式了。
  但是我真正在這篇想說的是我終於為小米當初的問題找到一個還能交待的答案。
  的確沒錯,我還是比較喜歡一個人過生活的感覺,於是如果沒有必要,勉強自己非得在很不喜歡的世俗觀感下談一段感情的目的究竟是甚麼?我想,至少在下著一場頗機歪又無厘頭的雨的時候,會有一個人願意忽視30公分的身高差距替你撐把傘,讓你拍照,似乎也挺能交待的。
  當然,當我回頭看著kayx的E-1時,這一切又顯得很可笑,彷彿愛情比不上防塵防滴呢!

  好吧,我們把話題往下延伸,老實說,當時我是不開心的。我是說,被刺探的那個時候。
  但是似乎是我需要深感抱歉並且給一個什麼說法才對的狀況,連感到不開心都隱隱覺得自己似乎是不道德的,算是我個人在道德上小小地潔癖嗎?我不知道,我只是想說,對於某些話題我很習慣用『我忘了』昨為答案,原因是想避免不必要的麻煩,那我當時有多不開心呢?我想我忘了。
  OK,現在我把話說得挺清楚的了,也就是我這個人麻煩歸麻煩,但還是喜歡麻煩自己而不喜歡麻煩別人。畢竟我們不是夢幻少女,不會遇到任何問題都迎刃而解,大便出來不是粉紅色帶有香香的味道、另外還帶有悅耳動人的風鈴聲,比較像是鬍渣,你就是免不了要處理,但是鬍根剛冒就急著刮只會把事情弄擰了,至於究竟會不會哪天想通了就決定跟自己也跟大夥把話說清楚呢,我想等到哪天我覺得自己大便也是粉紅香香的時候,我應該就願意了。

  這次去台中做了最正確的兩件事:一件是住了新開的Holiday Inn,確實是很不賴的住宿體驗,我開始期待九月了;第二件則是買了elecom的包包,除了我很喜歡外型,果然一買就來了很機車的雨,解救了我的肩膀、我的筆電以及我的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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